- 资料应用
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需要的证明文件
铁路危险货物托运人应向铁路部门提交 《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》 规定的证明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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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托运人托运危险货物时,应在货物运单"货物名称"栏内填写"危险货物品名索引表"内列载的品名和铁危编号,在运单的右上角用红色戳记标明类项名称,并在货物运单"托运人记载事项"栏内填写《托运人资质证书》、经办人身份证和《铁路危险货物运输业务培训合格证》号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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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托运爆炸品时,托运人须出具到达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批准的《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》,托运烟花爆竹时须出具《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》,并在货物运单内注明许可证名称和号码,运单右上角要有用红色戳记标明"爆炸品"或 (烟花爆竹)字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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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)运输爆炸品(烟花爆竹除外)、硝酸铵实行全程随货押运。剧毒品、罐车装运气体类(含空车)危险货物实行全程随车押运。装运剧毒品的罐车和罐式箱不需押运。其他危险货物需要押运时按有关规定办理。对派有押运员的,需在货物运单内填写押运员姓名、身份证号码和《铁路危险货物运输业务培训合格证》号码,气体危险货物还需填写《液化气体铁路罐车押运员证》号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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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4)《危险货物品名表》第12栏内有特殊规定要求的,托运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并在货物运单内注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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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5)危险货物运输包装检测合格证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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